消防验收时的常见问题
2024-07-30
土建防火与消防设施常见问题汇总
一、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给水管道、电气管、桥架穿越楼板、墙体未封堵。
桥架内部未做防火封堵。
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穿越楼板、墙体未封堵。
土建预留洞口、风道未封堵。
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间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
防火墙未达顶。
防火分区未完整形成。
二、土建防火门
防火门未正确安装,未朝疏散方向开启。
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内设置了非疏散用途的门或洞。
实际安装的防火门与检测报告不符。
必要的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单向逃生部位未设置开启装置。
未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三、消防车道
车道宽度不符合规范。
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环形车道未闭合或回车场未形成。
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障碍物阻挡。
四、正压送风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五、防火卷帘
导轨与墙体、柱体间未密封。
卷帘顶部未完全封堵。
双轨卷帘被误装为单轨。
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桥架未封堵。
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手动控制按钮。
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拉链孔。
六、建筑装修
使用的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规范。
建筑装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消火栓箱门无法正常打开。
正压送风口、排烟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
格栅吊顶、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检查孔位置、尺寸不满足检修需求。
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仅设置一个门。
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七、排烟口
排烟口位置过低,低于2米。
顶部排烟口未设手动控制装置。
排烟口距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30米。
排烟口距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八、排烟系统漏设
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排烟系统。
九、防火阀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未设防火阀。
防火阀距墙体超过200毫米。
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十、开窗净面积
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足。
十一、正压送风系统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正压送风口。
风口数量不足。
十二、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
风机风量不足。
土建风道封堵不严。
风机风压不足。
系统管道风阻过大。
风机电源反相。
十三、风机出风口与进风口
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出风口与进风口在同一面上间距小于10米。
十四、风机控制箱
控制箱未设在风机附近。
十五、防雨百叶
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未与大气相通。
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风机房。
#2 消防水
一、喷头布置
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或不满足规范要求。
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符合规范。
二、消火栓布置
消火栓保护面积超过规范要求。
消防电梯前室未设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及路边距离不符合规范。
夹层及设备层未设消火栓。
三、水泵结合器
未按系统分区设置水泵结合器。
结合器数量不足。
结合器位置不易使用。
充水试验失败。
四、室外取水口
取水口设置位置不合理。
吸水高度超过6米。
五、末端试水装置
设置位置不合理。
未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漏设
多个区域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气体灭火系统
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联动控制。
防护区未设自动泄压口。
维护结构耐火极限及耐压极限不足。
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足。
控制中心无法联动控制气体灭火区域设备。
配电房未设气体灭火。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漏设区域
超高层建筑室内住户部分未设探测器。
强弱电井未设探测器。
设备用房未设探测器。
公共部位未设楼层显示器。
厨房内未设可燃气体探测器。
二、消防管线
明配钢管未涂防火涂料。
与设备连接处的金属软管未到位。
线盒未上盖板。
吊顶内导线未穿管。
三、联动控制及相关功能不全
门禁系统未进行断电控制。
常开电动防火门未联动控制。
单向逃生锁未联动控制。
四、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混乱
探测器报警时,正压送风机未启动。
防烟分区内探测器报警时,所有风口打开。
手动打开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时,风机未启动。
非消防断电及应急照明强投未编入联动关系。
中庭区域报警时,各层卷帘门未启动。
大空间探测装置报警时未联动常规报警系统。
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阀门未与风机连锁。
五、控制中心
导线未绑扎成束,未标明编号。
控制设备接地支线过小。
控制设备背后距墙操作距离不足。
CRT显示界面无反应。
主机存在屏蔽和故障点位。
六、消防电话系统
主机不能进行分机呼叫。
重要设备用房未设电话分机。
电话分机安装位置不合理。
#4 其他
验收范围内土建、装修工作未完。
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
柴油发电机功能未实现。
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
未设消防标识标牌。
PVC管穿越楼层未设阻火圈。
建筑灭火器材未布置到位。
未设逃生门锁。
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未设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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